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彭阳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边缘,六盘山东麓,介于东经106°32′-106°58’之间,北纬35°4l’-36°17’。西连宁夏固原市原州区,东、南、北环临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、平凉市崆峒区、庆阳市环县等市县。面积2528.65平方公里,辖3镇9乡,,156个行政村,总人口26.26万人(2013年),政府驻地白阳镇。彭阳县属典型的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,盛产小麦、玉米、胡麻、荞麦、豆类等农作物,素有“粮仓油盆”之称。2013年,彭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.5亿元。其中:第一产业增加值11.06亿元;第二产业增加值11.79亿元;第三产业增加值12.65亿元。先后荣获中国造林绿化先进县、水土保持先进县、退耕还林先进县 、绿化模范县、平安建设先进县、国家园林县城、中国文明县城、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先进县、群众体育先进县、国家科技进步县等荣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