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彭阳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边缘,六盘山东麓,介于东经106°32′-106°58’之间,北纬35°4l’-36°17’。西连宁夏固原市原州区,东、南、北环临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、平凉市崆峒区、庆阳市环县等市县。面积2528.65平方公里,辖3镇9乡,,156个行政村,总人口26.26万人(2013年),政府驻地白阳镇。彭阳县属典型的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,盛产小麦、玉米、胡麻、荞麦、豆类等农作物,素有“粮仓油盆”之称。2013年,彭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.5亿元。其中:第一产业增加值11.06亿元;第二产业增加值11.79亿元;第三产业增加值12.65亿元。先后荣获中国造林绿化先进县、水土保持先进县、退耕还林先进县 、绿化模范县、平安建设先进县、国家园林县城、中国文明县城、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先进县、群众体育先进县、国家科技进步县等荣誉。